傳遞大愛,永不止息─專訪『中台灣肝臟移植權威』陳堯俐醫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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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活動現場陳副院長在報導中提到,彰化基督教醫院曾在1928年遇上一個特別的案例,一位名叫連瑪玉女士捐出了三塊皮膚給互不相識的孩童,開啟了將移植大愛傳遞給社會的精神。 這份愛心難能可貴又能影響深遠,反應在台灣器官捐贈比例極低的現實上,若以數據計算,百萬人口中僅有2~3人願意捐獻器官,而西方國家如美國、西班牙等最高竟可達30人。這個差異主要由於傳統思想的桎梏,尤其在東亞國家日本、台灣,「身體髮膚受之於父母」的觀念根深蒂固,所以更需要仰賴社會中的各方力量來推廣。 |
器捐推廣最基本的方法是由政府帶頭,訂定法律讓更多人受惠,但礙於每個國家的思想氛圍不同,政府多先視社會接受度來制定器官捐贈相關法律,例如北歐國家和新加玻,便將人民的大體視為國家財產,再將器官捐贈給需要的病患。台灣雖在1987年成立了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』,成為亞洲第一個有器官移植法律的國家,但發展至今,人民捐贈器官的意願仍然不高,臨床經驗豐富的陳副院長見過很多無法擺脫病魔、徘徊在痛苦邊緣的病人,深知器捐的可貴與重要性,器官捐贈不僅是救人,更是『愛的傳遞』,愈多人能培養出這種想法,這樣就會是一個善的循環,社會就能變得愈來愈好。
台灣醫療環境的高水準,世界有目共睹,器官移植可能造成的排斥和感染,發生的機率也並不高,即使在手術室裡突然遇上,醫師也都訓練有素具備專業技巧,多能立刻解決,而醫師們一同進行一場複雜的器官移植手術,更需要醫師的合作無間,才能做到完美。提起器官移植團隊合作的經驗,陳副院長說起在2002那年,曾與蕭敦恆醫師一起執掌手術刀,請他負責血管接合這個特別需要細膩手技的部分。
整形外科出身的蕭醫師完滿地完成了任務,蕭醫師高度的自我要求、細心細膩的個人特質,不僅是一個身為整形外科醫生的必要條件,在器官移植這個領域也發揮所長,幫助了器官移植的病例,這點讓人印象深刻。
無論是哪一科的醫師,都會有想要救助更多病人的意願,醫學關懷可以強化一個人的人性。最後,陳副院長仍衷心期待,台灣未來能出現更多器官捐贈者,讓愛更積極,救助更多的病患,而獲得幫助的病患來到手術台上後,請放心交給台灣傑出的外科醫生,努力讓病患重獲健康,回到更有愛的社會!
關於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』台灣自1987年6月19日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』正式頒佈後,成為亞洲第一個有器官移植法律的國家,至今全國已有3,600多位器官捐贈者。 有感於這些器官捐贈者就像無名英雄,值得被大家想起,衛福部接受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之發想倡議,正式擇定每年6月19日為『器官捐贈紀念日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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